科右中旗国土资源局前身是科右中旗土地管理局,始建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建局初仅有 5 个编制,至一九九 0 年前内部未分设机构。一九九 0 年开始设办公室、地籍股、监察股、用地股四个股室,人员编制增至 11 人。一九九四年九月与科右中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合并为科右中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八月又分设土地管理局。二 00 二年五月科右中旗土地管理局与科右中旗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科右中旗国土资源局,内设工会兼党务办公室、地籍股、矿管股、办公室、土地利用股、监察股、财会股、耕保股、地环股、法规股、计划外耕地管理股、公安执勤室等 12 个股室, 10 个国土资源分局, 5 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工作人员 85 人,其中党员 27 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 49 人,高级工程师 1 人。
科右中旗国土资源局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壮大,在全旗国土资源的规划、整理、开发、利用、保护、配置矿产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旗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可喜成绩。新组建的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团结奋进,干部队伍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干劲足,将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制订的有关法规条例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章、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解、查处土地权属纠纷,土地违法案件。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确定土地权属并对城镇国有土地进行分等定级。
四、依法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及临时用地管理、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苏木用地管理办法。
五、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出具探矿权、采矿权初审意见、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六、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指导保护测量标志。组织实施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
七、负责组织全旗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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